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寒冬助残,爱更温暖——波密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残疾人权益保障支持起诉案件
时间:2024-02-02  作者:方金芬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
“谢谢检察院,您们不仅让我弟弟老有所养,还化解了我们家族之间的矛盾……”电话那头,老人喜极而泣。

孤苦老人被赶出了家门

2024年1月,波密县人民检察院接访了三位特殊的老人,诉称其弟元某某为残疾人、老年人,自2019年被赶出家门后靠亲戚接济生活,欲分家析产,请求检察院支持起诉。

该院受理后为查明案件事实,秉持着保障残疾人、老年人利益最大化和实质性化解纠纷原则,先后走访公安户籍民警、农业农村局、自然资源局、属地政府、村民委员会,了解其家庭成员、不动产和土地等情况。

“他们家的事儿,我们村里已经调解很多次了,法院也来了好几次,有一次达成了调解协议,老人搬回来住了几天,后来又被赶出去……”说起元某某的家事,驻村工作队同志直摇头。

通过多次走访,该院查明元某某系听障人士、老年人,一直与其父亲、弟弟、弟媳妇、侄儿生活在一起。2007年,在家人的协作下,修建自建房一处。2010年、2013年其弟和父亲相继去世,元某某与其弟媳妇、侄儿继续生活在一起。2019年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,后元某某被赶出家门。无家可归的元某某暂住在亲戚家的柴火棚里。元某某年迈体衰、身体残疾,无收入来源,要求其弟媳妇和侄子分家析产,但相关部门多次协调均未果。

多方努力让老人老有所依

元某某无儿无女,其弟媳、侄儿无法律上的赡养义务,为事实上的孤寡老人。为更好、更快速地保护元某某的人身和财产权利,承办人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本着实质性化解纠纷和“办理一案、教育一片、治理一面”的民生司法理念,积极与老人及其家属进行沟通、劝解,把释法说理、亲情修复贯穿于办案始终,四次前往村委会、老人居住地及被申请人居住地,看望老人并与其家属沟通协调。同时,积极走访民政部门,了解集中供养人员政策,在查明元某某符合条件的情况下,建议民政部门将其纳入特困供养中心。

但因元某某申请分家析产支持起诉案涉及土地、房屋等共同财产的分割,被申请人不同意分户。不分户就意味着无法纳入集中供养。而波密的冬天天寒地冻,元某某暂住居所四面透风,每天仅靠糌粑维持生计,生活极为困难。为尽快解决元某某老无所居、老无所依的生活状况,经多部门共同努力,最终被申请人同意分户,元某某顺利纳入“五保户”,于1月16日进入波密县特困供养中心赡养,从根源上解决了其老无所居、老无所养问题。

明理释法化干戈

因被申请人一家无固定收入,其弟媳系老年人,无劳动能力,侄儿无固定收入,靠打工维持一家生计,生活较为困难,即使诉讼成功也不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。如果家族矛盾不化解,案件不妥善处理,不仅加剧结仇积怨,还会引发涉稳上访等问题。

为妥善处理好该案,承办人员及时联系驻村工作队及村支书,对双方单独展开释法说理,在多方不懈的努力下,经过三次调解,双方最终达成谅解,元某某及其兄弟姐妹同意撤回申请。多年的“干戈”终于化为“玉帛”。

“感谢检察院帮我们村解决了一大难题……”返程的村口,村支部书记连连感谢。

支部关怀暖人心

为做好案件的后半篇文章,切实关心关爱残疾老人,2月1日,波密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在春节、藏历木龙年来临之际,号召大家爱心募捐。在捐款活动中,全院干警积极参与,踊跃捐款,纷纷慷慨解囊,共募集款项4450元。

当天,波密县人民检察院到波密县民政局特困中心开展“寒冬岁末新春至,检爱暖心护夕阳”主题党日活动,为老年人送上丰盛的法律盛宴与新春祝福。期间,承办人员单独慰问元某某,为其送上了新衣服、新鞋子及募集的款项。并就其到院生活情况与其本人及工作人员进行沟通,并嘱托工作人员对其多些关心与关爱。

“大爷,您穿上试试,看看合不合身……”承办人员在护理人员的协助下,帮元某某穿上了新衣、新鞋。

“挺合身的,谢谢你们!要不是检察院,我都不知道该如何生活下去……”元某某一度哽咽,握着承办人员的手也迟迟不肯松开。

小案件大民生。此案的办理不仅让老人老有所依、老有所养,而且化解了多年的家族恩怨,真正做到案结事了、情通人和。下一步,波密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探索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,厚植为民情怀,自觉把“民之所望”作为“检之所向”,“兜底”纾解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,推进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成为检察机关关注大众民生、践行司法为民、参与社会治理、履行法律监督的重要载体,努力实现机关党建、检察监督同频共振,以党建高质量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。